斯洛文尼亚宪法法院23日裁定,废除卢布尔雅那地方法院2013年6月对前总理扬沙犯有受贿罪的司法判决,同时解除对扬沙及另外两名同案犯人的监禁,下令该法院选派一名新法官重新审理此案。
宪法法院在裁决书中说,审理扬沙受贿案的初审法院以及后来接手扬沙上诉案的高等法院没有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能够证明被告人行贿受贿。按照这一裁决,初审法院必须依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表达过给予或接受报酬的意愿"。
据当年卢布尔雅那地方法院检方的调查,2006年斯洛文尼亚政府在商议购置135辆芬兰产装甲运兵车过程中,时任总理扬沙与国内齿轮制造商罗迪斯公司主管伊万·茨尔恩科维奇和陆军准将安东·克尔科维奇等人存在违法行贿受贿行为。法院依法对扬沙判刑的同时,还对另外两名同案犯分别处以22个月监禁,并对3人分别处以3.7万欧元罚金。
扬沙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2年监禁后,坚称自己无罪,而是遭到政治陷害。2014年4月,斯高等法院宣布支持对扬沙的一审判决。同年6月,扬沙开始在监狱服刑。
现年56岁的扬沙于2004年至2008年任斯洛文尼亚政府总理。2012年2月,他在竞选对手组阁失败后再次出任总理一职,但仅仅执政一年便因强力推行经济紧缩政策招致民怨以及联合政府内部的分裂而被迫下台。(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