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斯洛文尼亚通讯社报道,政府将于近期探讨一项改革公共财政的法案,法案将对政府和主权担保债务事宜进行规定。发展和欧洲事务部部长米塔亚·加斯帕里(Mitaja Gaspari)建议将GDP的45%作为政府债务的上限,将GDP的13%作为主权担保债务上限。2010年,斯洛文尼亚政府债务为GPD的37.9%。如果执行稳定公共财政措施,以2011年GDP增幅2.5%计算,今年斯政府债务可能达到GDP的41.5%;如果按2015年之前年均GDP增幅3%计算,2012年政府债务达到GDP的43%,随后到2015年前稳定在GDP的40%。米塔亚·加斯帕里部长认为,为政府债务设定上限有利于增强斯洛文尼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信誉。
文章来源:驻斯洛文尼亚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