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晨报》消息,克政府将修改现行的《战略投资法》。本法修改后,申报战略投资项目的投资者将不再需要持有项目运行的全部资金,政府或将把资金保证的比例下调至项目总额度的30%左右。
该报称,政府已经证实此消息属实,并称有望于秋季正式对现行法律进行修订。
克罗地亚政府于14个月前颁布了现行的《战略投资法》。该法规定,只有封闭融资的项目才能申报成为战略投资项目,投资者必须拥有支持项目运行的全部资金,即必须获得银行开具的完全封闭融资结构保证,而这项要求已成为导致克罗地亚战略投资项目过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克罗地亚副总理布兰科•格尔契奇和经济部部长伊万•弗尔多利亚克正在着手对该法进行修订。
按照克罗地亚的相关规定,战略投资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项目价值至少需要达到1.5亿库纳(约合1972.5万欧元),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